根据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规定和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〕53号)要求,清城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。现按照有关规定,对省、市核定的清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1-11号公报(详见下载附件)进行发布。
附件:清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(第1-11号).zip